1999年,星源公司(正牌星巴克)回到中國大陸產(chǎn)品,2000年3月2日認可組建了分立星巴克,并且年底在上海、杭州、寧波等周邊地區(qū)開了多家分行。在1996年至2003年期間,星源公司在中國注冊了 “STARBUCKSCOFFEE”、“STARBUCKS”字體及可視化和“星巴克”等嘉定商標,并且許可上海統(tǒng)一星巴克公司使用這些嘉定商標。
上海星巴克于2000年3月9日設立,公司名稱以“星巴克”為武進。出庭上海星巴克分公司于2003年7月1日設立,前身上海星巴克。上海星巴克、上海星巴克分公司在仙霞店和南京路分店的咖啡經(jīng)營中,在店內(nèi)的轉(zhuǎn)動看板、燈箱、坐席隔離板、咖啡文件夾、發(fā)票、收銀條、信封等處均使用了與“STARBUCKS”、“星巴克”和“STARBUCKS”文字及圖形嘉定商標并不相同或相近的標識。
星源公司與統(tǒng)一星巴克曾開銷耗資海報、射入中國市場,而且在中國已是知名商標。并不認為上海星巴克咖啡有限公司通過近似商標的伎倆。誤讀大眾所試唱。對星源公司形成不正當競爭,及商標抄襲。將上海星巴克小酒館有限公司告上裁決。
審判過程中上兩個“星巴克”是分別闡明了自己觀點并否認拒不參與調(diào)停。
星源公司、統(tǒng)一星巴克:
1. “STARBUCKS”等6個商標都歸入馳名商標,在中國是否授予商標專用權(quán),并受到保護。
2. 雖然星源公司在中國大陸注冊“星巴克”商標略遲,但在1998年無法提出申請,同時還對其進行了大力宣傳。
3. 被告上海星巴克模糊是商標侵權(quán)行為,系不正當競爭。
4. 要求法院判決被告終止損害星源公司享有的“STARBUCKS”、“星巴克”和“STARBUCKS”文字及圖形商標專用權(quán)、變更公司名稱、賠償巨大損失56萬元并且益世歉意。
上海星巴克咖啡有限公司:
1. “星巴克”與 “STARBUCKS”是各自獨立的商標,“STARBUCKS”商標與本案牽涉到,并且6個商標不符合馳名商標的條件。
2. 上海星巴克的企業(yè)名稱,在1999年10月20日就已經(jīng)被即可核準。
3. 圓形綠底白字帶圈圖形系咖啡館標準的標識,欠缺特定性,不是只有星源公司星巴克能用。
4. 星源公司的尼莫圖形商標,與我們的蓋子圖樣標識長期存在明顯不同之處,不想再次發(fā)生混淆。
5. 星源公司獲取“星巴克”商標專用權(quán)后,之前沒有使用,因此要公安機關(guān)申請撤消該專利。
經(jīng)過兩個“星巴克”的慘烈辯論、裁定質(zhì)證以及漫長的一審二審...
上海高級人民法院*終判決:被告上海星巴克及分公司停止商標侵權(quán)以及不正當競爭行為,變更企業(yè)名稱、賠償星源公司、統(tǒng)一星巴克經(jīng)濟損失累計56萬元、登報回應。
有名的“星巴克”本出自星源公司,居然上海又群生了服裝店星巴克公司,還“移植”了原著“星巴克”的標識。
結(jié)果不但金錢50萬元的賠款,還得變更企業(yè)名稱,只不過,通過李逵變李鬼這條路是妥協(xié)的。
而且有一些商標侵權(quán)行為,不但會隨之而來高額賠償,致使的還會推到刑事犯罪行為。
例如,沒有經(jīng)過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消費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成立冒用注冊商標罪的,不但要賠償被侵權(quán)人的損失,還要被判刑。
除了比較少見的、在自己的商品上假冒、黑心他人商標等行為,偽造、責令所制造他人商標標識,或者銷售這些商標標識的,都屬于商標侵權(quán)行為,橋段嚴重的,還要負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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