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些人在畢業(yè)后會選擇創(chuàng)業(yè)的道路,但是在這條路上會存在著多種多樣的磨練。但是起步則是要先創(chuàng)建公司,那么在注冊有限責任公司的過程中是怎樣的程序呢?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規(guī)則又有哪些呢?本文將為您細致解說有關于有限責任公司的事項。聯(lián)貝為您解答。
一、有限責任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有限公司,是指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注銷管理條例》規(guī)則登記注冊,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當有限義務,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當全部義務的經濟組織。有限義務公司包括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其他有限義務公司。
《公司法》所稱的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在中國境內設立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當義務。
二、設立程序
1、股東交納出資
新《公司法》改原來的法定資本制折中的受權資本制,規(guī)則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的初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冊資本*低限額,注冊資本的其他局部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內繳足。
2、驗資
一切股東交納出資后,必需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證明。
3、設立登記
股東的初次出資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后,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拜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構報送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文件,申請設立登記。登記機關對契合條件的,予以登記,發(fā)給執(zhí)照。自執(zhí)照簽發(fā)之日起公司成立。
4、簽發(fā)出資證明書
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應向股東簽發(fā)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也稱股單,是證明股東已交納出資額的法律文件。
三、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規(guī)則
國務院總理某某2013年10月25日掌管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推進公司注冊資本注銷制度變革,降低創(chuàng)業(yè)本錢,激起社會投資生機。會議明白放寬注冊資本注銷條件。
會議明白,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除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則外,取消有限責任公司*低注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低注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低注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fā)起人)的初次出資比例和繳足出資的期限。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工商登記事項。
本文為*講解了有限責任公司的事項,在設立程序中也細致的通知*有限責任公司注冊的流程,希望上文能給*的問題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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